冯启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防治校园欺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滑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同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部门,扎实推进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一、强化政策协同,提升治理规范性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校园欺凌治理政策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滑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拟共同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校园欺凌处理办法。细化校园欺凌事件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与事后平复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包括心理辅导的具体方式、治理目标以及政策执行的考核标准等,为校园欺凌治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
二、深化家校合作,凝聚防治合力
为改善部分家长对校园欺凌重视不足、家庭教育缺失的现状,滑县检察院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通过举办家长课堂、发放宣传手册、线上推送案例等多种形式,增强家长对校园欺凌的认知和重视。在法治课堂上,检察官结合真实案例,深入剖析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危害以及家长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积极参与学生的成长及教育。推动学校建立健全家校沟通机制,鼓励学校通过家长会、家访、班级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园的情况,家长也可随时向学校反映学生在家中的表现及遇到的问题。对于可能存在校园欺凌隐患的学生,学校和家长共同制定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共同解决和预防校园欺凌问题。
三、推进法治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在学校开展校园欺凌教育活动方面,滑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组织检察官走进校园,检察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案例,向学生讲解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提高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知和敏感度,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行为。积极推动学校将法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和人际交往技能培养。同时,建议学校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服务,开设心理咨询室,滑县检察院也为学校心理教师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识别校园欺凌行为背后的心理问题,为受到欺凌的同学提供更有效的心理支持和辅导。
四、加强司法保护,严惩欺凌行为
针对学校在欺凌治理中权能有限、欺凌者未成年人身份导致司法介入困难等问题,滑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制度。对于涉嫌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案件,坚持 “教育、感化、挽救”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宽处理,但绝不姑息纵容严重的欺凌行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对被害人的司法救助,联合相关部门为其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多元化帮扶,保障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校园欺凌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在防治校园欺凌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校园欺凌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滑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提案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校园欺凌案件的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校园欺凌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贡献检察力量。
滑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17日
联系单位:滑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372-813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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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6月17日印发 |
联 系 人: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