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对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我深刻认识到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必须将全会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将部门工作置于国家治理全局中谋划,确保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始终方向正确、行动有力,以高质效履职体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
紧扣全会“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经济犯罪检察“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经济安全”的职责定位,精准打击金融、涉税、跨境电诈等重点领域犯罪,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严格依法惩治犯罪,又注重产权司法保护,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职务犯罪检察承担着反腐败斗争重要职责。必须提升办案质效,加强监检衔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检验。结合办案深化标本兼治,精准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堵塞制度漏洞,加强警示教育,助力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国家治理现代化对检察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要持续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提升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公诉等专业素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复杂问题,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注重科技应用,提升工作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