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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妇联+社工”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滑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及社工组织举行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教育训诫
时间:2024-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3月7日上午,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社工组织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教育训诫。本次宣告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敏作为承办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煜主持,县妇联负责人王玲芝、办案民警、法律援助律师及社工组织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到场参加。

宣告仪式上,陈敏检察长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办案民警、法律援助律师、未成年人家长等依次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教育。陈敏检察长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告诫他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警示他们法律对未成年人是宽宥而不是纵容,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督促他们正视自己的行为,勇于承担责任,从这件事中汲取教训,遵纪守法,走向光明坦途。被不起诉人当场表示:“通过这件事,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检察官的话我会记在心间,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绝不碰触法律底线,一定好好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来之不易的机会,好好学一门技术,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针对本案暴露出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陈敏检察长对法定代理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沟通,培养其法治意识。县妇联负责人王玲芝和家庭教育指导师马淑红对被不起诉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监护人关注未成年人的需求,帮助被不起诉人及其监护人强化亲子间的情感连接;引导监护人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从而做到有效监护。监护人纷纷表示,日后会加强监管,多给予陪伴关心,真正履行好监护责任。

下一步,滑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办案始终,探索“涉未检察+”,汇集多方力量把涉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细做实,用法治之光引领涉案未成年人重返人生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