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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管理”我来谈】余尚阳:优化管理 释放效能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时间:2024-11-27  作者:  新闻来源:河南省 【字号:大 | 中 | 小】



编者按 近期,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多次强调,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落实最高检和省市院工作要求,引领滑县检察干警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滑县检察院在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中对“三个管理”开展理论研讨和实践交流,着力加强对“三个管理”的内涵把握和实践运用。

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余尚阳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离不开科学管理。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要真正关注并推动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科学的检察管理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高水平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最优解。
最高检在“一取消三不再”基础上,与时俱进优化完善检察管理模式,要求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推动建立“大管理”格局。“三个管理”既各有侧重,又有机联系,相互衔接、相互贯通。业务管理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的趋势、规律、特点等进行研究,特别注重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让业务管理跟上业务发展需要。案件管理是实现检察管理科学化的必由之路,要对案件进行流程、实体等全方位管理,压实对检察官履职办案的监督管理责任,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个办案组织、每一名检察官。质量管理是高质效检察履职办案的关键一环,要促进办案实体、程序、效果有机统一,贯穿与案件办理全过程,坚定落实“一取消三不再”,既抓好案件审查、认定、处理等环节,又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抓好司法责任制认定追究,做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结合到具体工作:


一、加强“流程”和“实体”管理

流程上,加强对案件从受理、流转、办理到结案等各环节办案流程的“闭环管理”,防止该办不办、超期办案、简案慢办等问题的发生。实体上,进一步强化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的审核和把关责任,重视发挥办理申诉案件的反向审视功能,针对性加强业务制度机制建设。比如,要注重从案件办理效果方面审视公益诉讼履职与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与群众利益诉求的契合性、与经济发展的融合性,以及与行政机关履职的协同性,看是否在案件办理中做实“三个善于”,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注重“宏观”和“微观”把握

一方面,要做实案件宏观质效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对检察履职办案的数字化表达作用,定期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各项业务数据的变化、分析数据升降背后的原因,为科学决策和提升办案质效提供有力支持,实现更高层次的检察业务监督与管理。比如,要加强对“三个结构比”的研究分析和观察运用,从“大管理”视角评估民事、行政履职情况,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各项职能结构性重组,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另一方面,要做细微观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对各个业务部门、各个检察官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建立完善定期自查、逐级评查、重点抽查等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将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重要办案程序作为评查重点,以案件质量评查实质化推动案件办理质量有效提升。


三、抓住“案管”和“管人”关键

业务部门、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综合部门等要强化协同。办公室作为院党组的参谋助手,在协助院党组谋划工作时要把握好“三个关系”,围绕主要方向、中心工作、重要任务进行谋划,提高长远谋划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形成良好发展态势。
要把责任落实、认定、追究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结合起来,对办案中有故意和重大过失情形的,依规追究司法责任。把案件质量评查与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惩戒相结合,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闭环管理,将科学管理推动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