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活动方案》,3月6日,滑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就杨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滑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丽主持。县政协委员、滑县滑州法律服务所主任王兰超,县政协委员、县人民医院党办主任、《掌上滑州》负责人朱如海,河南衡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凌云担任听证员。滑县司法局相关人员参加听证会。
当事人杨某就其工作性质及为何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进行了发言。案件承办检察官郑军辉详细介绍了杨某的基本情况及其社区矫正执行情况,杨某作为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为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乱占耕地摸排,不动产测量等,其作为法定代表人对工作开展的进度、质量,调查、测量结果的真实性负有责任,需经常性的外出洽谈合同、对接业务、协调工作,企业不仅带动多人就业,同时对于国土资源规划,耕地农田保护,土地权归属等问题提供数据支持,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有助于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活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跨市、县活动相关案例,杨某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发表了检察意见:杨某确因正常工作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规定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条件,应当批准杨某的申请。
听证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杨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可以批准其跨市、县活动。
检委会专职委员张丽对听证会进行总结并宣布了滑县检察院最终决定,建议滑县司法局批准杨某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
滑县检察院切实增强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通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治罪和治理相结合,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效提高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