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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检察院年度光荣榜,快来找熟人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3年以来,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一批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让我们来一起认识一下吧!

集体篇


国家级


2023年5月,第四检察部办理的督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七厅评为典型案例。
2023年6月,“红心铸魂检察蓝”党建理论学习品牌被最高检机关党委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理论学习优秀案例。
2023年8月,第五检察部办理的崔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十厅评为国家司法救助相对薄弱院“脱薄争先”典型案例。
2023年8月,选送的手绘作品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活动一等奖。
2023年10月,第四检察部和综合业务部办理的督促整治金堤河危桥妨害黄河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听证案被最高检案管办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2023年11月,“四三三”典型案例培育机制被最高检政治部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一院一品”特色品牌案例。
2023年12月,第五检察部办理的靳某申请立案监督案被最高检十厅评为全国第三批“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典型案事例。
2023年12月,第四检察部办理的苏某军诉河南省安阳市滑县民政局撤销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件优秀检察监督案件。

省级


2023年2月,被省爱卫会表彰为2022年度河南省健康单位。
2023年2月,第五检察部办理的暴某某等2人交通肇事案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被省院第十检察部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
2023年2月,司法警察大队被省院法警总队表彰为每月一星。
2023年3月,被省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综合考评十佳基层检察院。
2023年3月,第四检察部就交通管理问题向县公安局制发的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2023年3月,第五检察部办理的孙某南盗窃案被省院第九检察部评为全省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
2023年5月,司法警察大队配合“督促整治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公益诉讼执警案件被省院法警总队评为典型案例。
2023年6月,“强化‘四融四心’高质效打造精品典型案例”被省院评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典型案例。
2023年6月,第三检察部建立的缓刑罪犯执行社区矫正监督模型被省院评为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等奖。
2023年7月,第四检察部和综合业务部办理的督促整治金堤河危桥妨害黄河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听证案被省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评为典型案例。
2023年7月,第五检察部办理的延某某监护侵害综合司法保护案被省院第九检察部评为典型案例。
2023年7月,第三检察部办理的马某有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被省院第五检察部评为职务犯罪侦查优秀案件。
2023年8月,第五检察部办理的崔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被省院评为全省检机关涉军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2023年9月,综合业务部《滑县检察院检察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一体融合履职做实“治罪”+“治理”》被省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转发为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第五检察部办理的谢某等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立案监督案被省院第九检察部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法律监督精品案件。
2023年12月,第四检察部办理的苏某军诉滑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被省院第七检察部评为优秀案例。
2023年12月,第五检察部办理的闫某某刑事申诉案被省院第十检察部评为2023年全省优秀刑事申诉案件。
2023年12月,第二检察部撰写的贺某某、张某某合同诈骗案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被省院第四检察部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届优秀经济犯罪检察法律文书。
2024年1月,“四三三”典型案例培育机制被省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年度豫检品牌提名奖。
2024年1月,法警队助力道路交通安全执警案例被省院法警总队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四届司法警察优秀执警案例。
2024年1月,办公室被省院办公室表彰为2023年度全省检察信息直报点先进单位。

2024年1月,“滑县检察”微信公众号被大河网评为2023河南政务微信检察类年度卓越公众号。
2024年1月,第四检察部就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名奖"。

市级


2023年1月,第二检察部办理的人民监督员参加李某庄、岳某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案被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评为优秀监督案例。
2023年2月,被市院表彰为2022年度综合考评先进基层检察院、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23年3月,第三检察部建立的缓刑罪犯执行社区矫正监督模型、第四检察部建立的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公益诉讼监督模型和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模型被市院评为安阳市检察机关十佳优秀大数据模型。
2023年3月,被市委宣传部办公室评为全市“第一议题”示范点。
2023年3月,第二检察部办理的郭某甲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市院第三检察部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2023年3月,团支部被团市委表彰为安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2023年4月,探索建立的“四三三”典型案例培育机制、“滑韵检风”文化体系被市院表彰为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安检品牌提名奖;我院被表彰为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安检品牌组织奖。
2023年6月,“滑韵检风”文化体系被市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2023年6月,“强化‘四融四心’高质效打造精品典型案例”被市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2023年7月,第二检察部办理的李某甲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立案监督案、第三检察部办理的郭某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案被市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一批优秀案例。
2023年7月,被市院表彰为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
2023年8月,被市院表彰为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
2023年9月,篮球队荣获安阳检察机关首届“奋进杯”篮球联赛冠军。
2023年9月,第一检察部办理的王某旺交通肇事案、第二检察部办理的洪某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被市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二批优秀案例。
2023年10月,被市院政治部表彰为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培训组织奖。
2023年10月,新媒体作品被市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文化润初心 廉洁筑检魂”优秀廉政文化作品新媒体类三等奖。
2023年11月,被市院表彰为全市检察机关公文写作竞赛优秀组织奖。
2023年11月,第一检察部办理的李某敬重大责任事故立案监督案、第五检察部办理的仝某某、马某某等人综合司法保护案被市院评为安阳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三批优秀案例。
2023年12月,职工子女暑期托管班被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表彰为2023年度安阳市工会示范爱心托管班。
2024年1月,“六位一体”多元解纷工作法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创建工作先进典型。
2024年1月,被市院办公室表彰为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县级


2023年1月,被县爱国卫生委员会等表彰为2022年度滑县无烟单位。
2023年3月,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党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
2023年3月,被县总工会表彰为2022年滑县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2023年4月,被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县2022年度金融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2023年5月,经典诵读志愿服务项目被县文明委表彰为2022年度滑县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2023年6月,第一党支部被县委办公室表彰为滑县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3年8月,被县委宣传部表彰为2022年度全县理论武装工作先进单位。
2023年8月,被县文明办表彰为滑县“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2024年1月,“兴农人”志愿服务队被县文明办表彰为2023年度滑县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个人荣誉篇


国家级


2023年9月,陈敏检察长被最高检确定为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省级


2023年1月,易卫华、张稳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政治工作人才库。
2023年1月,刘晓华入选第五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2023年2月,李佳被省院表彰为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综合岗位优秀工作人员。
2023年3月,王姣姣被省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公文写作标兵,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文秘信息骨干人才库。
2023年7月,延红娟家庭被省妇联表彰为2023年河南省廉洁治家最美家庭。
2023年8月,王纪超、王宁远被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培育专题研修班优秀学员。
2023年12月,王纪超撰写文章被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评为2023年学术年会论文三等奖。
2023年12月,李颖被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培育专题研修班优秀学员。
2023年12月,郭俊男撰写文章被省院政治部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主题调研征文二等奖。
2023年12月,王营营被省院表彰为河南省检察机关优秀信访接待员。
2024年1月,王姣姣被省院办公室表彰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24年1月,杜刚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个人”。
2024年1月,王营营、苏佳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人才库。
2024年2月,王清景、王姣姣被省院表彰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综合岗位优秀工作人员。

市级


2023年2月,陈敏检察长、刘晓华被市院授予检察长特别奖。
2023年2月,李佳、王营营被市院记个人三等功,郑军辉荣获个人嘉奖。
2023年2月,郑万隆被市院表彰为2022年度优秀办案检察官,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
2023年2月,刘兴良被市院表彰为全市检察机关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2023年3月,王清景被市委办、市政府办表彰为2022年度全市“三零”平安创建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2023年3月,郑军辉、王营营、闫萌入选全市检察机关调研骨干。
2023年4月,王营营被市院表彰为2023年第一季度优秀办案检察官。
2023年7月,李书红荣获全市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
2023年8月,赵志华被市院表彰为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优秀办案检察官,荣获全市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
2023年8月,吴昶翀荣获全市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
2023年8月,李颖荣获全市未检业务标兵、最佳法治宣讲员。
2023年9月,王营营荣获全市控申业务标兵,苏佳荣获全市控申业务办案能手,王若楠荣获全市控申业务优秀书记员。
2023年9月,韩科品被市院表彰为安阳检察机关首届“奋进杯”篮球联赛“最佳球员”。
2023年10月,杜刚被市院表彰为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优秀办案检察官。
2023年10月,郭伟、田俊松被市院政治部表彰为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集中培训优秀学员。
2023年10月,张宏建绘画作品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文化润初心 廉洁筑检魂”廉政文化活动绘画类一等奖,刘国普书法作品荣获书法类一等奖,王纪超作品分别荣获文学类二等奖和新媒体类三等奖。
2023年11月,段爽馨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公文写作标兵,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公文写作人才库。
2023年12月,王清景、郑军辉、刘利平被市院表彰为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优秀办案检察官,秦波涛被市院表彰为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优秀检察助理。
2023年12月,张稳被市委宣传部表彰为2023年度学党报用党报先进个人。
2023年12月,段保林被表彰为安阳市“优秀青年卫士”。
2024年1月,杜刚被市院表彰为2023年度安阳市优秀办案检察官、秦波涛被表彰为2023年度安阳市优秀检察官助理。
2024年1月,段爽馨被市院办公室表彰为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24年1月,段保林被团市委表彰为安阳市优秀青年卫士。

县级


2023年1月,张稳、王纪超、窦晓宁、董庆浩被县委组织部表彰为2022年度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年度考核优秀学员。
2023年3月,刘利平、李书红被县妇联、县人社局表彰为滑县平安和睦家庭示范户。
2023年3月,李颖被县妇联、县人社局表彰为滑县三八红旗手。
2023年3月,毕黎蕾、王姣姣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党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个人。
2023年3月,曹艳艳被县总工会表彰为2022年滑县优秀工会工作者。
2023年4月,张玲、陈广雷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2022年度金融稳定工作先进个人。
2023年4月,毕黎蕾家庭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滑县文明家庭。
2023年5月,彭红月被团县委表彰为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段爽馨、耿柯柯被表彰为全县优秀共青团员。
2023年5月,毕黎蕾被县委宣传部表彰为滑县“孝媳妇”模范。
2023年6月,易卫华被县委表彰为滑县优秀党务工作者,郑军辉被表彰为滑县优秀共产党员。
2023年8月,张稳被县委宣传部表彰为2022年度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综合评价先进个人,王姣姣被表彰为2022年度全县理论武装工作先进个人。
2023年8月,窦晓宁被县文明办表彰为滑县“文明优质服务标兵”
2023年8月,第五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评为滑县“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2024年1月,张宁被县文明办表彰为2023年度滑县优秀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