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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全会精神】部门负责人谈学习体会(四)
时间:2025-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推动检察干警精准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指引,深入贯彻全会精神,“滑县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搭建互学共进平台,由部门负责人结合本职工作谈体会,聊感悟,明方向。助力大家在研讨中凝聚思想合力、提升履职能力,促使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紧扣中心任务、回应民生期盼,以高质效司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刘利平

第四检察部主任

深度融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新时代新征程的关键会议,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必须将全会精神深度融入“四大检察”业务,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1.


深刻把握全会精神内核,筑牢检察工作思想根基

全会精神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这明确了检察工作的政治定位与法治使命。民事检察需以“人民至上”为理念,聚焦就业、养老、劳动争议等民生领域;行政检察要突出“促进依法行政”核心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公益诉讼则需紧扣“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求,强化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利益保护。三者共同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2.


精准施策深化业务融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民事检察需强化权利保障与矛盾化解。通过精准监督打击虚假诉讼,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破解“执行难”;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中践行司法为民;推广“枫桥经验”检察版,推动诉源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行政检察应聚焦依法行政与争议化解。重点监督土地征收、社保等民生领域行政行为,通过“府检联动”机制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化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监督,依法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探索行政检察新领域,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公益诉讼须突出质效优先与制度完善。紧盯生态环境、个人信息保护等群众关切领域,推动立法完善“检察公益诉讼法”;创新“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协同模式,解决系统性公益损害问题;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通过数字检察拓宽线索来源,提升监督刚性。

3.


强化协同创新机制,激发融合发展动能

全会提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检察工作实现系统性变革。需构建“四大检察”协同机制:在跨领域案件(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打通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壁垒;依托“检律同堂培训”和专题研讨提升复合型履职能力;运用大数据模型挖掘虚假诉讼、行政违法、公益受损的关联线索,实现“一体履职、综合保护”。

检察机关应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内化为“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行动指南,以民事检察守护民生权益、以行政检察助推法治政府、以公益诉讼捍卫公共利益,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坚实法治力量。

策 划:李国旗 易卫华